一、业务培养目标及要求
根据公司办学定位和地方院校办学特点,结合《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方案》的通知,本专业培养能胜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保健康复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在培养各项体育竞赛等级裁判员方面凸显特色。
主要学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人体科学、学校体育学、保健康复学、体育锻炼、训练与竞赛裁判法等方面。夯实教育和体育基础知识,强化技能提高,增强实践能力,力求一专多能,获得体育教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至少一项裁判员二级等级证书或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培养要求:(1)熟悉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2)掌握学校体育教学、健康体育教学、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竞赛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自学能力;(3)了解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及体育科研的发展趋势;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并能有从事体育科学研究的能力;(4)具有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课程设置
四年制本科体育教育专业各类课程总学时为2600, 学分为200.5。其中包括必修课1832个学时,116.5个学分;选修课768个学时,48个学分。另外,实践教学36个学分。
主要课程有: 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学校体育学、体育保健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体育心理学、田径、球类、体操、武术。
实践环节安排 :军训、体育公司产品见习、体育公司产品实习、社会实践、业务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
三、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
实行学分制,学制四年,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面向各级学校、体育部门担任体育教师、教练员,从事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健身指导、体育科学研究及管理工作;也可在事业、企业、集团、公司从事健身指导、管理活动。